3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北京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三被告赔偿大神圈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5万元。
记者了解到,《微微一笑很倾城》为顾漫所著长篇小说,2008年8月起于晋江文学城连载,花山文艺出版社于2014年8月出版本案《微》小说版本。在案证据显示,该小说百度文库中该小说电子书有300余万人在读。
2015年10月,大神圈公司取得小说原授权,获得将《微》小说改编为游戏的游戏改编权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权利、转授权和维权权利。大神圈公司后曾开发《微微一笑很倾城》手游,但案件审理时该手游已无法下载。
2015年8月,网易杭州公司旗下的《倩女幽魂》游戏为《微微一笑很倾城》电视剧(简称《微》剧)的唯一游戏植入合作品牌。《倩》手游于2016年4月同时在ios和安卓平台上线。
大神圈公司主张广州网络传播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易杭州公司等未经许可,在《倩》手游的CG视频中使用与《微》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和角色形象,侵害了大神圈公司对该小说享有的游戏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州网易公司为该游戏进行宣传推广,对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
综上,判令网易杭州公司等共同在相关网站首页刊登声明,为大神圈公司消除影响;网易杭州公司、雷火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8.5万元,广州网易公司对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易杭州公司、雷火公司、广州网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微》小说原著作权人已将小说的移动端游戏改编权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权利授予大神圈公司,网易杭州公司等的涉案行为亦侵害了大神圈公司对《微》小说享有的与改编权部分相关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一审法院对合理开支部分的金额认定存在不当,法院对此酌情予以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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